如何應對孤獨癥兒童的不適當行為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產生行為的根本原因就是——需要。然而行為又具有以下特點:絕大部分行為是習得的,也可以經(jīng)由學習而改變;行為受到前事刺激和行為后果的影響;行為皆有其意義。孤獨癥兒童的不適當行為也是具有其特定的功能的。 
  一.不適當行為的功能:
  1.社會性正增強:獲得喜歡之物、活動、情境;
  2.社會性負增強:逃避、避開厭惡之物、活動、情境;
  3.自發(fā)性正增強:獲得感官上的滿足;
  4.自發(fā)性負增強:避免、減少感官或身體上的不舒適感。
  二.不適當行為的處理原則:
  1.  改變現(xiàn)有的連結,也就是切斷前事、行為、結果的連結;
  2.  削弱、減少因增強物的提供而助長其行為;
  3.  以增強方式建立替代行為;
  4.  避免無效甚至有反效果的處理方式;
  5.  記錄有效的方式,供他人或日后參考。
  三.孤獨癥兒童自我刺激行為的功能與可行的處理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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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(jù)行為治療的原則,主張盡量使用積極的、發(fā)展性的處理方式比使用消極性的處理方更為有利。
| 產生行為的根本原因就是——需要。然而行為又具有以下特點:絕大部分行為是習得的, 也可以經(jīng)由學習而改變;行為受到前事刺激和行為后果的影響;行為皆有其意義。孤獨癥兒童的不適當行為也是具有其特定的功能的。
 一.不適當行為的功能: 1.社會性正增強:獲得喜歡之物、活動、情境; 2.社會性負增強:逃避、避開厭惡之物、活動、情境; 3.自發(fā)性正增強:獲得感官上的滿足; 4.自發(fā)性負增強:避免、減少感官或身體上的不舒適感。 二.不適當行為的處理原則: 1.  改變現(xiàn)有的連結,也就是切斷前事、行為、結果的連結; 2.  削弱、減少因增強物的提供而助長其行為; 3.  以增強方式建立替代行為; 4.  避免無效甚至有反效果的處理方式; 5.  記錄有效的方式,供他人或日后參考。 三.孤獨癥兒童自我刺激行為的功能與可行的處理方式: 
| 意義(功能) | 消極性處理 | 積極性處理 | 發(fā)展性處理 |  
| 休閑娛樂的一種 | 給予厭惡刺激 限制 忽視 | 轉移注意力 差遣 設定時間 | 教導休閑活動 增加參與活動的機會 加強辨別學習 |  
| 抒解情緒 (精神安定劑) | 給予厭惡刺激 限制 安撫 | 轉移注意力 減少可能引起情緒變化的情境 預告可能改變或影響情緒的事件 | 教導正確的情緒表達方式 |  
| 逃避的手段 | 給予厭惡刺激 限制 安撫 | 檢討課程的難易度 教材、教法、增強策略的適當?shù)?BR>轉移注意力
 | 教導正確的表達方式 修正或維持 |  
| 快感的獲得 | 給予厭惡刺激 限制 安撫 | 快感的阻斷 | 教導相關聯(lián)的行為 教導其他可獲得快感的行為 |  
| 引起注意 | 給予厭惡刺激 限制 安撫 忽視 給予注意 | 增強其他合適的行為 | 教導相關聯(lián)的行為 教導其他可引人注意的行為(方式) |  |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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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(責編:sun????來源:育兒網(wǎng))